紀檢監察審計處職能
紀檢監察審計處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一、執行和維護黨的章程、黨的法規及行政法律,負責黨員、干部遵紀守法教育,切實維護黨員、干部的合法權益。
二、貫徹執行和維護校黨委、校行政的各項決議、決定。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廉政建設準則》,強化反腐工作。
四、檢查各黨總支(支部)和黨員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黨委、行政的決議、決定情況。
五、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監督檢查。
六、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七、做好黨章規定的紀檢、監察工作和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審計處處長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校黨委、行政的決定,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監督有關執行情況。
二、主持紀檢監察審計處的全面工作,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總結報告,安排工作任務。
三、堅持預防、教育為主的方針,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以及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的自身建設,加強業務學習、培訓工作,提高干部政治與業務素質。
五、協助相關部門對學校任命的干部、教師及其他職工進行考察、考核,并提出任免建議。
六、針對學校紀檢、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建議,并下達監察建議書。
七、組織查處違紀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八、協助校領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工作中的漏洞,防患于未然。
九、提出對違紀、違法黨組織及黨員的處理意見,供黨委決策。
十、負責對審計工作審結形成的審計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做好審計資料的移交和保管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