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處職能
保衛處是在校黨政領導和分管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的若干規定》,積極搞好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把校園穩定作為首要工作來抓。
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自我防范意識。
三、認真做好全校性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校內政治穩定,并配合公安部門打擊一切犯罪活動。
四、協助要害部門制定安全保衛制度與防范措施,并定期督促檢查,把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保密工作。
五、負責新生軍訓、軍事理論課教學工作,建立學生軍訓檔案。
六、配合軍分區做好學生應征入伍工作。
七、負責建立和管理學生護校隊,充分發揮護校隊在維護校內治安秩序中的作用;與保衛處共同維持校園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環境。
八、負責全校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配置、日常維護等管理工作,經常檢查督促各部門整改火險隱患。
九、負責辦理學生戶口的遷入與遷出,教職員工的集體戶管理工作,以及身份證的辦理。
十、負責學校保安及有關值班人員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配合校辦公室安排好節、假日值班。
十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民事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工作。
十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型公共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承擔校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處長崗位職責
一、在學校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學校的穩定與安全。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學校對保衛工作的要求和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部署,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的計劃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帶領全處人員開展保衛工作。
三、負責組織檢查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監督本處科室崗位職責的落實情況。
四、負責保衛工作隊伍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保衛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確保本部門的工作能夠規范、有序、高效地進行。
五、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保衛處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對本部的人員教育和考核,并給予評價。
六、協調物業公司,負責對校園保安工作進行監管、指導提出要求,確保校園穩定安全。
七、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做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經常了解、組織分析治安保衛工作情況,總結推廣經驗;聽取師生員工對保衛工作的意見和要求,不斷改進工作。
八、負責各類案件和事故的查處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處理工作。
九、組織檢查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督促有關單位、部門整改火險隱患,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請示和匯報。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對劇毒品和危險品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新生軍訓、學生應征入伍、校衛隊等工作。
十一、與駐地公安分局、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取得幫助,維護校園安全。
十二、完成學校黨政領導及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副處長崗位職責
一、積極協助處長履行保衛處工作職責,在處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校區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協助處長抓好治安、消防、新生軍訓、學生應征入伍、校衛隊等工作。
二、負責全校的消防工作,加強消防工作的監督、檢查與指導,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三、負責處室的常規管理和學生戶籍管理,處里好來信來訪事宜。
四、負責處內人員出勤及值班、值宿等工作落實和考核工作。
五、開展調查研究,對處里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積極為處長出謀劃策,當好參謀。
六、領導所屬科(隊)做好各項保衛工作,加強日常監督和檢查,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崗位責任制。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